據7月1日俄石油在線消息,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簽文批準“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與俄羅斯聯邦2010 年12月9日簽署的關于向哈薩克斯坦供應石油和石油產品經貿合作政府間協議的備忘錄修正案”,該協議的宗旨是為俄羅斯石油通過哈薩克斯坦過境運輸到中國創造條件。
協議規定,各締約方應為長期將俄羅斯石油經哈薩克斯坦過境運輸到中國創造便利條件,每年700-1000萬噸,運輸管道為鄂木斯克(俄羅斯)-普里伊爾雷什克(哈薩克斯坦)-阿塔蘇(哈薩克斯坦)-阿拉山口(中國)。石油過境運輸費以美元/噸計算,增值稅率為零。在俄方授權條件下,哈方可自行確定通過哈主干道以與協議規定同質同量的哈薩克斯坦石油替代俄羅斯石油運送到中國阿拉山口。
協議規定,各締約方應為長期將俄羅斯石油經哈薩克斯坦過境運輸到中國創造便利條件,每年700-1000萬噸,運輸管道為鄂木斯克(俄羅斯)-普里伊爾雷什克(哈薩克斯坦)-阿塔蘇(哈薩克斯坦)-阿拉山口(中國)。石油過境運輸費以美元/噸計算,增值稅率為零。在俄方授權條件下,哈方可自行確定通過哈主干道以與協議規定同質同量的哈薩克斯坦石油替代俄羅斯石油運送到中國阿拉山口。